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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市场主体 促经济发展 抓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编辑: 蝶舞 来源:北京日报 2022-06-30 14:00:34

导读:不久前,北京市出台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包括45项措施,各相关部门从“助企业脱困境,让老百姓得实惠”的角度出发,从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资金支持”、首贷补贴“直达快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汽车消费“补贴直达”等多方面送出暖政,力求精准高效、务实管用,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不久前,北京市出台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包括45项措施,各相关部门从“助企业脱困境,让老百姓得实惠”的角度出发,从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资金支持”、首贷补贴“直达快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汽车消费“补贴直达”等多方面送出暖政,力求精准高效、务实管用,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是关键。为确保45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各部门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和简明申请流程,全力推动各项措施尽快惠及市场主体。

■中关村“1+5”资金支持政策办理流程

政策服务对象: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其中企业是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地区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政策简介:为推进国家和北京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加快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于6月16日发布了中关村示范区“1+5”系列资金支持政策(具体内容可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查询)。

受理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办理流程:

1.相关创新创业主体可关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http://kw.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按照各项政策的具体申报通知进行申报。

2.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受理和审核评审;

3.拟支持单位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单位拨付支持资金。

办理材料: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提交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以各项政策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企业办法》咨询电话:55578107;

《金融办法》咨询电话:55572341;

《园区办法》咨询电话:55578097;

《生态办法》咨询电话:55578107;

《国际办法》咨询电话:55577872。

■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申报流程

政策服务对象: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中生产经营困难的大型企业(具体行业详见人社局网站)。全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政策简介: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1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理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参照执行单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线上提交缓缴申请。

2.参保单位应恪守诚信,在提交缓缴申请时,须阅读承诺书和缓缴协议,确认并同意后即申请成功。

3.参保单位须留存亏损月份的相关财务报表以备查,如核查不符合条件,将取消缓缴资格,未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办理材料:线上提交申请,无需材料。

办结时限:缓缴申请只需办理一次,无需每月申请。6月2日至6月6日可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13日至6月25日可申请从6月起享受缓缴政策;7月至12月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起可享受缓缴政策。

联系电话:12333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申报流程

政策服务对象: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受疫情影响、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借款人。

政策简介:受疫情影响期间,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职工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登录业务平台→②相应办理业务→③按要求下载、填写申请表格→④上传表格,提交申请→⑤审批通过。

单位缓缴业务需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个人提取公积金业务需租房发票,若发票信息不全还需提供租房合同;逾期还贷业务无需提交材料。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10-12329

■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

政策服务对象: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并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北京市的相关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政策简介:对符合条件的、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进行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支持,其中,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京政办发〔2022〕14 号要求,2022年 12月31日前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

受理单位: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1.企业需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或通过“首都之窗”网站上的“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法人办事——获得信贷,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登记办理首次贷款业务,选择入驻意向银行和首贷补贴方式。2.驻场银行或者驻场担保机构在完成贷款审核及放款后,将企业和贷款等相关信息提交至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3.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贷款账户,并由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发送信息,主动告知企业查收补贴资金。

办理材料:企业无需提交材料。

办结时限:每季度一次。

咨询电话:89153158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的实施细则

政策服务对象:在京注册的餐饮、零售、住宿、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

政策简介: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保证合同且放款的业务,按年化综合融资担保费率0.5%收取担保费。单个小微企业申请的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发生的业务纳入本细则支持范围。如符合支持范围的业务年化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高于0.5%,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向被担保企业退费,原则上于8月20日前完成。

受理单位: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联系(机构名单见附件),或前往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咨询办理(010-89153158)。

办理材料:各担保机构要求不一致,详情请致电咨询。

办结时限:细则发布之后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原则上无需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咨询电话:请直接联络各担保机构,详见附件。

■北京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监督投诉简明流程

政策服务对象: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问题,投诉人可通过公开渠道反映。

政策简介: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北京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2022年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以及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不含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排查台账,并将属于化解范围的项目纳入台账,集中推动化解清偿。

受理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办理流程:投诉人可通过公开渠道反映,并按要求提交投诉材料。

办结时限: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管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转交有关部门或各区政府处理。处理投诉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反馈受理投诉部门。案情复杂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日。

投诉电话:010-82176996;

邮箱:bzzf@bjsidic.com;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诉接办”

网址:https://www.smebj.cn。

■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

政策服务对象:2022年6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的自然人车主。

政策简介: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以及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车主申请材料通过系统审核确认后,补贴资金将一次性拨付到符合申请条件的车主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上。

受理单位:北京绿色交易所

办理流程:

1.车主报废或转出本市乘用车并完成新能源小客车购置手续。

2.车主通过“绿交车辆”APP、微信小程序或访问“北京市汽车更新换代管理系统”网页版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3.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政府部门监督审核。4.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后,按规定拨付政府补贴资金。

办理材料:

1.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新购新能源小客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3.新购新能源小客车行驶证照片;

4.报废或转出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5.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办结时限:车主申请政府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4时,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办理政府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补贴。

联系方式:车辆处置前后可在工作时间拨打63211588或发送邮件至20110801@cbeex.com.cn进行问题咨询。

(以上政策内容均可在“首都之窗”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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