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i~政策 > 正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编辑: 蝶舞 来源:北京商报 2022-05-19 16:44:33

导读:5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冉黎黎

5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提出,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北京招商网
北京招商网
北京招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