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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自4月起实施

编辑: 蝶舞 来源:北京晚报 2022-04-15 16:57:00

导读: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其中的“重头戏”,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着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其中的“重头戏”,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着重要作用。

一、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加大了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二、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是指什么?

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三、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

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

四、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五、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何时?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何时?

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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