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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副中心发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 蝶舞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2021-11-24 15:31:06

导读:为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提升产业竞争力,高质量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区经信局编制并发布了《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 陶涛

记者从区经信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提升产业竞争力,高质量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区经信局编制并发布了《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该《补助办法》重点对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智能化改造、分布式光伏能源和减碳发展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面,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企业”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通过国家级“绿色产品”评定的,对每项产品最高补助10万元,每年度每家企业最多补助3项产品。

绿色智能化改造方面,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等项目,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优化和绿色创新的理念实施绿色智能化改造。对已实施完工(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分布式光伏能源方面,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能源改造,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具体来说,对已完成可再生能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补助20万元;300KW(含)至600KW的,最高补助50万元;600KW(含)以上,最高补助100万元。

减碳发展方面,鼓励企业开展“碳核查”,对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年度企业碳排放值/当年企业产值)比上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不超过200元/tCO2e(每吨二氧化碳)的标准,最高补助5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这四个重点方面,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同一年度企业所获补助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的税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城市副中心将建立企业“绿色发展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开展梯队培育,并组织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绿色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绿色发展规划,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绿色化补助资金对入库的企业和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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