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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

编辑: 蝶舞 来源:北京晚报 2021-06-17 15:37:55

导读:《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由市政府印发后,近日,与之配套的4个实施细则也正式印发,明确了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并对相关审批手续办理要求及流程进行了细化。其中《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聚焦于推动中心城区范围内老旧厂房的转型升级。

《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聚焦于推动中心城区范围内老旧厂房的转型升级。

《意见》鼓励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的老旧厂房依需调整为中央政务功能用房。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等高精尖产业,发展新型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等符合街区主导功能定位的产业,不鼓励对原有厂房进行大拆大建。

从整体要求看,老旧厂房更新后业态应符合街区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和《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五环路以内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老旧厂房可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引入产业创新项目,补齐城市功能短板;五环路以外其他区域的老旧厂房原则上用于发展高端制造业。

针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以老办公楼、老商业设施为主的老旧楼宇,《意见》提出,在同一建筑中允许不同功能用途相互混合,经区相关部门联合论证后,在没有明显不利影响且满足相关规范的条件下,可在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内安排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宿舍居住等功能。

记者 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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