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三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基本政策情况表
导读:企业符合上一年度“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大指标已经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且当年度不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要件下,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基本政策情况表
三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基本政策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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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情形 |
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 |
查账征收企业 |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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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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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率征收企业 |
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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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征收企业 |
根据定额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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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 |
企业符合上一年度“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大指标已经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且当年度不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要件下,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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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 |
企业本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预计可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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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缴处理 |
预缴与汇缴关系的处理 |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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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备案 |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作为备案。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须另行进行专项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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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判断标准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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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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