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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收紧

编辑: 蝶舞 来源:北京日报 2017-02-18 09:15:46

导读:过去一年,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创出新高,对A股“抽血效应”明显。证监会昨天表示,已修订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范企业的再融资行为,其中明确,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

记者 孙杰

过去一年,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创出新高,对A股“抽血效应”明显。证监会昨天表示,已修订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范企业的再融资行为,其中明确,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

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自2006年实施。有统计显示,制度运行10年来,再融资资金额达6.5万亿元,仅去年一年再融资额就达到1.8万亿元,同比增长31%,创历史新高,是IPO募资规模的12倍。不过,证监会也指出,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这一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企业过度融资,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有些公司编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还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此外,在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上,也存在着较大套利空间。

对此,证监会日前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据介绍,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根据监管问答,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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