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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资委出台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

编辑: 蝶舞 来源:新华社  2016-12-23 10:48:17

导读:近日,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出台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员工可以货币、科技成果入股方式出资等关键性内容,文件出台标志着北京国企改革进一步加速推进。

近日,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出台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员工可以货币、科技成果入股方式出资等关键性内容,文件出台标志着北京国企改革进一步加速推进。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科技成果入股,但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上市公司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额的25%。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一系列限制条件,明确规定北京市属一级企业、四级以下企业暂不开展试点,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从事资源性、垄断性和政策性业务企业不实施员工持股,存在纠纷、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得申请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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